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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新冠肺炎疫情下行动的建议指南
我们随时准备支援并分享以下政策,以帮助实现我们的共同目标:
实施以社区为中心的警务来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
- 对违反禁闭或宵禁的人发出警告或训诫,避免过度使用武力,以同情和关心的态度对待民众,并仅将逮捕作为对累犯和拒绝遵守执法机构指令的人的最后手段;
- 根据国际授权,支持和引导国内外移民保护个人和公共健康;
- 采取相应政策,尽量避免或推迟对次要事项的逮捕和起诉,以避免过量的拘留来保障公共卫生资源。
减轻拘留场所和监狱的负担
- 协助释放被控犯有非暴力及轻微罪行的被告人,以消减监狱的压力;
- 审查所有现有的审前羁押案件,扩大除最严重案件外的所有案件的保释范围,并审查保释被告人的报告条件,以尽量减少派出所的流动和拥挤情况;
- 实施审前分流方案,旨在对初犯、少年犯、新冠肺炎患病风险较高的人(包括老年人和患有慢性病的人)提供非监禁判决;
- 对已判刑的低风险罪犯实行提前、临时释放或者假释的方案。这可能包括使用大赦或赦免权释放被判刑的被监禁者。优先考虑身体脆弱的人和老年人,但也可以考虑服刑超过50%的普通罪犯,以阻止关押场所内的传播,以及降低相关工作人员和他们的社区被感染的可能;
- 为了减少被拘留者、工作人员及其家属的风险,当局可以实施更严格的卫生程序和身体疏远、筛选程序,并隔离新的被拘留者和患者;
- 将上述所有政策扩大到青年看守所或培训场所、移民拘留所和封闭难民营[联合国防止酷刑小组委员会向缔约国提供的咨询意见]。
保护法院作为正义的守护者
- 在维护公共安全的同时,法院要维持有效的诉讼沟通渠道,以保障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基本人权;
- 继续举行所有关键听证会,包括还押听证会、保释申请、人身保护听证会和刑事案件处理。在危机期间,应延长或暂停提出上诉和重审的最后期限。非必要事项可通过电话会议技术延期或举行;
- 对违反宵禁或犯下轻微非暴力罪行的人,采取罚款、传讯或侵权通知等非拘禁制裁措施,以避免挤占警室和审前羁押设施;
- 维护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》第十四条规定的法律代表权,允许法律从业人员在遵守世卫组织安全准则和预防措施的情况下,能够去服务被捕和被拘留的人,即便是在封锁或宵禁期间。应(通过其律师)向被告人提供就其认为必要的事项进行陈述的机会;
- 利用电话会议技术来确保法院程序的执行是虚拟的,以尽量减少人与人之间的互动,同时加快程序,特别是在保释听证会上。